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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满足普通高校音乐类人才培养需求,根据教育部、山东省有关文件要求,特制定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校际联合考试(以下简称“音乐联考”)考试说明。
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↓↓
联考目的及性质
音乐类专业联考是在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校考基础上,坚持自愿、共享、高效的原则,由牵头高校主考,成员高校共享共用的一种考试形式,旨在方便考生应考,方便高校招生。联考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,适用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。
考试科目与考场设置
1.考试科目:考试科目包含专业技能测试和视唱两部分。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包含主项和副项两大部分,占总成绩90%;视唱占总成绩10%。最终成绩由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视唱成绩相加形成。
2.器乐考生的应试乐器限定为:
西洋乐器:小提琴、中提琴、大提琴、低音提琴、长笛、单簧管、双簧管、大管、小号、圆号、长号、大号、古典吉他、萨克斯、电吉它、电贝司、合成器、西洋打击乐、架子鼓、竖琴。
键盘:钢琴、手风琴、双排键。
民族乐器:二胡、板胡、扬琴、柳琴、阮、琵琶、古筝、古琴、唢呐、竹笛、笙、民族打击乐。
3.考场设置:
分别设置专业技能测试考场和视唱考场,其中专业技能测试考场包含声乐、器乐、舞蹈考场。考试成绩计算办法
各科目均按照满分分进行评分,然后按照比例折合成总成绩,总分满分为分。
总成绩=专业技能测试主项得分×60%+专业技能测试副项得分×30%+视唱×10%,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。
考试须知
1.专业技能测试按项目分考场测试,考生从声乐、器乐和舞蹈三项中选择两个不同类别的技能项目进行测试,在报考时由考生选择主项技能和副项技能,其中舞蹈只能作为副项技能;
2.考试前考生须按照要求在联考报名平台( 视唱题:单声部旋律两首(五线谱)。
考试范围:调号为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、和声、旋律大小调及中国民族五声性调式,含调式变音;节拍为2/4、3/4、3/8、6/8和4/4拍子;节奏为常用节奏型。
视唱题由考场给出。当主考老师在钢琴上弹出标准音后,考生按照试题要求,按唱名视唱。
2.考试形式
面试。
3.评分标准
固定唱名法、首调唱名法均可。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评分:音准、节奏、流畅与完整、音乐表现。
具体评分标准:
(1)音准、节奏、流畅与完整、音乐表现均为优良者,按90-分给分;
(2)音准、节奏正确、视唱完整流畅、音乐表现一般的,按80-89分给分;
(3)音准、节奏正确、视唱不够完整流畅、无音乐表现的,按70-79分给分;
(4)音准、节奏基本正确、视唱不够完整流畅、无音乐表现的,按60-69分给分;
(5)音准、节奏不正确的,不能及格,根据实际情况按5-59分给分;
(6)不识谱、不能视唱的给0分。
02声乐考试内容、形式和评分标准1.考试内容和形式
考生现场背谱演唱歌曲1首。
2.考试要求
(1)考生所唱曲目必须是报名时的曲目,否则视为放弃考试。
(2)中国歌剧选段及外国歌剧咏叹调不可移调演唱,否则将予以扣分处理。
(3)考试时一律采用由考场提供的钢琴伴奏(通俗唱法自备伴奏音乐),考生须自备报名曲目的钢琴伴奏五线谱,拒收简谱。
3.评分标准
声乐考试满分为分。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:
(1)音色甜美,音质纯净,有良好的科学发声方法(喉咙松弛,有呼吸支撑),演唱作品难度较大,吐字清楚,风格把握准确,音准节奏正确,有良好的乐感和演唱气质,形象佳,按90-分给分;
(2)音色甜美,音质纯净,接受过科学发声训练,发声方法合理(无喉咙上提、下巴紧张等),演唱作品有难度,吐字清楚、无方言,风格把握较为准确,有较好的乐感和演唱气质,形象较佳,按80-89分给分;
(3)自然发声条件较好,受过科学方法训练,无发声障碍问题。演唱作品较完整难度较小,音准节奏较准确,有良好的乐感和音乐气质,形象较佳,按70-79分给分;
(4)自然发声条件一般等,受过科学方法训练,发声无障碍,演唱作品较为完整,音准节奏基本准确,乐感一般,按60-69分给分;
(5)自然声条件较差,发音方法有较大问题,演唱作品不完整,音准节奏不准或出现跑调现象,按5-59分左右给分;
(6)嗓音自然条件差,没有正确的发音方法,不能完成演唱作品,音准节奏基本不准,给0分;
03器乐考试内容、形式和评分标准1.考试内容和形式
(1)主项为器乐的考生现场演奏作品2首,练习曲和乐曲各1首;
(2)副项为器乐的考生现场演奏练习曲或乐曲1首。
2.考试要求
(1)考生演奏的速度不得低于每首曲子规定的最低速度要求,否则将予以扣分甚至终止考试。
(2)作品中标记的反复记号不用重复演奏。
(3)考生必须按照报名时的考试曲目及选段演奏,否则视为放弃考试。
(4)考生须自备考试曲目(包括练习曲和乐曲)曲谱,以备查阅。
(5)考生不可自带伴奏或伴奏CD。
(6)考场提供钢琴,其他乐器考生自备。
3.评分标准
器乐考试满分为分,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:
(1)演奏曲目完整性强,整体感良好,乐曲风格把握准确;基本功扎实、技术全面、音色饱满、圆润;速度准确、节奏稳定;熟练掌握力度强弱对比,准确把握音准。很好的发挥出乐器所独有的音色。有很强的音乐表达能力。演奏生动、深刻、极具感染力。考生五官端正,身材匀称,台风极佳。按90-分给分。
(2)演奏曲目较完整,整体感良好,乐曲风格把握较准确。基本功扎实,技术较全面。音色饱满、圆润。速度较准确,节奏稳定。可熟练掌握力度强弱对比,较准确把握音准。较好的发挥出乐器所独有的音色。有较好的音乐表达能力。演奏生动、深刻、具有感染力。考生五官端正,身材匀称,台风较好。按80-89分给分。
(3)演奏曲目整体感、乐曲风格把握一般。基本功技术一般。速度、节奏尚可。音准、强弱对比一般,音乐表达能力一般。考生五官端正,身材匀称,台风一般。按70-79分给分。
(4)演奏曲目基本完整,整体感、乐曲风格把握基本准确。基本功、技术基本掌握。速度、节奏基本准确。基本掌握音准、力度强弱对比。音乐表达能力基本准确。按60-69分给分。
(5)演奏曲目不完整,整体感不好,乐曲风格把握不准确。基本功,技术较差。速度、节奏不准确。音准、力度强弱对比不准确。音乐表达能力不准确。按59分以下给分。
注:考生必须具有学习所选乐器的生理条件。
04舞蹈考试内容、形式和评分标准1.考试内容和形式
考生现场表演舞蹈剧目片段1首。
2.考试要求
(1)考生需自备演出需要的演出服和伴奏音乐。
(2)考生必须于参加面试之前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。
3.评分标准
舞蹈部分的考试考生可选择中国舞、芭蕾舞、现代舞、流行舞、拉丁舞等舞种。主要从形象气质、专项素质、剧目表演三个方面进行评分。
形象气质:体型均称,四肢修长,容貌清秀,气质高雅
专项素质:软开度、弹跳、技术技巧1-2个(可自选)
剧目表演:自选剧目片段,时长不得少于1分30秒。
具体评分标准如下:
(1)形象体态好、气质俱佳,具备良好的软开度和身体弹跳素质,较好地完成1-2项技术技巧,能够流畅、自如地表演舞蹈剧目,动作舒展、情感饱满,按90-分给分。
(2)形象体态较好、气质佳,具备基本的软开度和身体弹跳素质,较好地完成1个技术技巧,流畅、完整地展现剧目风格,动作较舒展,情感表达准确,按80-89分给分。
(3)体型均称,四肢修长,具备基础地软开度和身体素质,完成1个技术技巧,较好地表达情感、流畅完成剧目表演,按70-79分给分。
(4)体型较好,具备基础的身体素质,较完整地表演剧目,按60-69分给分。
(5)考生不具备基本的身体素质和不能完整地完成剧目表演,按59分以下给分。
排版编辑:倪恺希
责任编辑:马翔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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